一、报到
学员应按调训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请假。未请假逾期三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管理及考勤
(一)学员入学后要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和班委会。学制在十五天以上的班次均应成立临时党支部,负责组织领导本班的党务、学习、生活及文体活动。党支部一般由5—6人组成,支部委员由班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由学员担任,支部组建工作应在开学后1周内完成。班委会设班长一名,副班长1—2名,班委成员6—7名。临时党支部和班委会成立后应报培训科备案。班委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班级的一切活动均应在班主任的具体指导下进行,并实行逐级负责。班主任向培训科负责,培训科向分管副校(院)长负责,班务活动均应提前形成活动方案,由培训科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教学计划规定的听课、听报告、讨论、现场教学、异地培训、考试和集体活动,对学员都必须考勤,考勤由培训科安排班主任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和学校领导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培训结束前作为学员是否结业和评定优秀学员的重要依据。
(四)学员在脱产学习期间,必须将原单位工作进行移交,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国考察等任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学员请假期满返校后应及时销假。请假半天由班主任批准,1天由培训科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5天以内由常务副校院长批准,5天以上的由校院长批准,但学员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总学时的10%,否则不能参加结业考试。
三、考核
(六)实行学员量化考核
1.考核由市委党校培训科组织,班主任具体实施。
2.考核实行百分量化制。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理论学习、学员论文、民主测评、学习笔记、教学活动等六个方面。
(七)出勤成绩总分30分。旷课1次扣3分,旷课达到3次不能结业。请假1次扣1分,迟到1次扣0.3分,早退视为旷课。总分减去扣除分值即为出勤成绩,扣分数不超过30分。
理论学习成绩即考试成绩,总分30分。考试成绩乘以30%为该项目的成绩。
论文总分10分,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6分,不合格0-5分。
民主测评总分10分。由全体学员以无记名方式打分,平均成绩即为该项目得分。
学习笔记总分10分。每个教学专题都有笔记的得全分,缺1项学习笔记的扣1分,扣分总数不超过10分。
教学活动总分10分。凡按教学计划组织的教学活动,如异地培训、现场教学、党性教育、学员论坛、文体活动等,未参加者每次扣2分,总扣分不超过10分。
(八)将以上六个方面的成绩相加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将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为90一100分,良好等次为80—89分,合格等次为60—79分,不合格等次为60分以下。经反复核对,确认总成绩无误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结业时,成绩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四、奖惩
(九)优秀学员和优秀学员干部的评选表彰。
1.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
(2)努力发扬马克思主义学风,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3)优秀学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15%,优秀学员干部人数不超过班支委总人数的15%。
(4)到课率不到90%的学员不得评为优秀学员。
(5)培训时间15天以下的班次不评选优秀学员干部。
2.程序
(1)班主任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确定初步人选并报于培训科;
(2)培训科报分管领导审查;
(3)校委会研究审批并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优秀学员干部或优秀学员。
3.表彰
对评选出的优秀学员和优秀学员干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在结业典礼上进行表彰鼓励,颁发荣誉证。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对评选出的优秀学员和优秀学员干部印发正式文件。
(十)处分
1.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退学处理。
2.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学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一)退学
1.学员所在单位或组织人社部门依据正当理由提出不宜在校学习,并经学校同意者。
2.不论何种原因缺勤超过教学总学时20%以上者。
3.因其他特殊情况,本人提出不能继续坚持学习,并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者。
4.因严重违纪和其他原因,学校认为应予退学者。
五、鉴定
(十二)所有班次的学员在结业前都要按要求进行总结鉴定。每位学员都要填写个人《领导干部轮(培)训考核鉴定表》。
(十三)总结鉴定的基本方法是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写出自我鉴定,然后由小组、支部、 学校逐级填写鉴定意见。
(十四)总结鉴定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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