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教材建设是党校的重要基础建设之一,也是衡量办学水平的标志之一,学校各教研部及教辅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教材建设在党校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把教材建设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
第二条 我校主体班各班次使用的教材,由教务科提出选用意见报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后,教务科备案认定,未经认定的任何书籍、讲义、不允许作为教材使用,教务科有权拒绝列入教材订购计划。
第三条 教辅部门、教研部,应密切关注学科进展及教材出版动态,教务科作为管理部门,应与教研部加强联系,互相沟通情况,协调配合,及时更新和选用。特别是在教材的审批、预订等环节严格把关。
第四条 主体班各班次教材,应首先选用中央党校及国家行政学院推荐的优秀教材等重点学科教材。
第五条 凡在教材选用和更新方面草率从事、墨守成规、停滞不前,导致低劣教材和过时教材进入课堂、低水平重复翻版而影响教学质量,应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 征订教材资料,必须遵循为教学服务的方针,按照节约、适时、实用的原则,有计划地选购各类教材。
第七条 征订教学参考书要同教研部联系,由教研部提供教材版本,报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批准方可购买。
第八条 采购大宗教材,一定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着节约的原则,通过招标的形式决定。
第九条 书库的管理制度。书库是教材保管重地,工作人员应掌握有关管理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科学管理、分类存放,对所管教材要了如指掌。
第十条 教材入库必须按照财务工作的要求,填写入库单,认真清点教材入库,登记好入帐本,做到处处有登记,件件有落实。
第十一条 教材出库一定要按计划发送,发送教材要填写出库单,并要在帐本上下帐,以便随时清对教材库存。避免积压浪费。
第十二条 定期对库存教材进行分类整理,对因政策、法律法规调整等原因而过时的教材报校领导审批后,予以处理。(送校图书馆、教研部作为藏书)
第十三条 教材发放管理办法,教务科是教材发放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主体班各班次的教材的征订,发放管理工作。为了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发放教材必须做到准确及时,有序。
第十四条 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教材管理人员职责,教材管理人员必须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能胜任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学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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