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预防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做好校院安全防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校院教职员工和学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分级与预警响应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校园内外,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对教职员工和学员的人身安全、校院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的各类紧急情况,如突发性安全事故(火灾、触电、建筑物垮塌、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破坏性地震、水灾、风灾)、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绑架人质、爆炸、人身伤害、盗窃)等。
突发事件均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的特点,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可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应针对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启动相应的预警响应。
三个级别。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应针对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启动相应的预警响应。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在校园发生的对教职员工和学员人身安全、校院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启动三级预警响应,由校院为主予以处置。
(二)重大突发事件
在校园发生的对教职员工和学员人身安全、校院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校院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启动二级预警响应,由校院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
(三)特大突发事件
对教职员工和学员人身安全、校院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校院和社会的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产生恶劣影响,并出现向社会蔓延发展态势的紧急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启动一级预警响应,由党校和上级相关部门协调处置。
二、应急处置的基本流程
(一)应急准备
预警准备是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应急准备要立足平时,预防为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1.落实应急预案准备。根据校院工作的特点和校园环境的具体实际,认真研究发生紧急情况时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按照应急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应的对策,形成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预案。
2.落实应急力量准备。预先组建好强有力的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救援队伍,明确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分工和责任,建立防范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增强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
3.落实处置技能准备。注重研究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和影响的因素及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有计划地进行应急处置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熟悉应急处置的特定环境,使防范关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动。
4.落实物资器材准备。根据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熟练掌握校园内相关场所应急专用设备和器材的使用、配备和维护方法,储备必要的救援专用工具。为打造校园安全屏障奠定坚实的物资基础。
(二)特情报告
1.建立健校院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将常态化的群防群治和突击性的专项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应急信息的畅通和应急系统的正常运行。
2.发生突发事件后,第一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校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应同时向110、119、120报警。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由校院应急处置指挥部及时向市委分管领导报告,立即与市有关部门沟通信息,协同处置,并随时保持密切联系。
4.发生特大突发事件,由校院应急处置指挥部及时向市委分管领导、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立即与市有关部门沟通信息,协同处置,并随时保持密切联系。
(三)应急启动
1. 校院应急处置负责人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警响应,使用警号统一发布预警信号。
2.发生一般性突发事件,由常务副校院长和分管校领导在10分钟内决定启动三级预警响应,组织相关业务处室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处置。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由校院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在5分钟内决定启动二级预警响应,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和相应工作组的人员到位,在15分钟内展开应急处置。
4.发生特大突发事件,由校院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在1分钟内决定启动一级预警响应,立即组织和动员全部力量进入紧急状态,在5分钟内展开应急处置。
5.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指挥部综合指挥组立即沟通与各工作组负责人的通讯联系,并安排专人通知离退休人员。
(四)处置措施
1.应急人员就位。启动应急响应后,按相应等级,依指挥部——工作组组长——工作组成员的顺序,通知相关人员立即向校园中心空地紧急集中,按预定分工领受任务。
2.封控事发现场。在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在党校大门口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并协助警方控制周边治安环境。
3.开辟撤离通道。在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建立和保持应急撤离通道。如校大门口主通道被封堵,则通过辅助通道疏散,或强行破拆西围墙,开辟预备疏散通道。
4.解救被困人员。在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救援力量全力解救被困人员,并根据事态发展的趋势,采取适宜的救援措施,尽力避免救援人员的伤亡。
5.控制灾情发展。在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灾情类别,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如断电、灭火、隔离等,控制和降低灾情的蔓延和危害程度。
6.疏散其他人员。在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解救事发现场被困人员的同时,要紧急疏散其他相邻、相近场所的人员。尤其要以一号楼和教学楼内的人员为救援和疏散重点。
7.联系协助外援。在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人员疏通和控制校大门外的救援通道,及时引导和协助外来救援力量进入现场展开工作。
8.抢救转移伤病员。对在工作场所和课堂上突发疾病的教职员工和学员,应立即车送医院或联系120急救,并通知家属或工作单位;在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中被解救的受伤人员,应就地实施简单紧急处置后车送医院或在医疗救护人员抵达后协助救治。
9.转移重要财物。在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当被困人员已基本被解救出来,而现场环境尚不会对救援人员的安全构成较大威胁时,可组织力量转移学校的重要财物。
(五)善后恢复
突发事件的后期处置,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1.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向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了解搜集有关人证物证材料。
2.跟踪掌握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救治情况,做好医疗、救助、补偿、赔偿、赔付工作。根据相关政策制定伤亡人员抚恤方案,逐人落实。
3.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相关信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谣言惑众,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以稳定校园和社会秩序。
4.认真分析研究发生问题的原因,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鉴。
5.制定和落实善后工作措施,尽快恢复校园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
(一)常态管理系统——校院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院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和领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制度,研究制定校院应急管理工作预案,组织应急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解决应急管理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常务副校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行政副校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为校委委员和各处室负责人。校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建立和保持全校应急联络、报告渠道的畅通;校院后勤部门具体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
(二)应急指挥系统——校院应急处置指挥部,具体负责对校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和现场统一指挥、协调、组织工作。常务副校院长为指挥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及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行政副校院长为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具体负责现场处置、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校院委委员为指挥部成员,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分工负责承担相应的任务,并在指挥长、副指挥长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依既定顺序代理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
1.综合指挥组,主要职责为:
(1)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2)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指挥部的决定,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建立和保持与外部的联系渠道;
(3)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全程参与组织指挥本校救援力量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落实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协调外来救援力量实施对重大和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5)采集事件过程的各种文字、图像信息资料,整理取证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件起因,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原因和责任,撰写书面报告。
2.现场救援组,主要职责为:
(1)事发后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在可控范围内积极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制止事态发展,降低危害后果,救援被困人员;
(3)组织与事发现场相邻、相近场所的其他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安排救援力量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4)协同外来救援力量对重大和特大突发事件进行现场救援处置。
3.善后工作组,主要职责为:
(1)做好突发事件中相关人员的接待、安抚、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预防出现情绪过激或失控情况;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受伤人员的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综合指挥组保持联系;
(3)根据相关政策提出人员伤亡善后方案,经批准后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4.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为:
(1)为应急处置及时提供物资保障和资金保障;
(2)协同现场救援组做好现场控制、医疗救治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4)协同善后工作组做好相关人员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四、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
1.起火点的第一发现人立即以呼喊或电话方式向校院领导或行政管理科报警;
2.启动三级预警响应,校院领导和总务处应急处置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切断电源;
3.勘察火情。如属较小可控程度,立即组织人员予以扑灭;如火情较大有蔓延趋势,立即启动二级预警响应,全体救援人员就位,同时向119消防指挥中心、110指挥中心电话报警。
4.负责事发区域应急处置的现场救援组携带消防器具(包括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全力组织火场被困人员从安全出口紧急疏散和自救;
5.其他救援组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将与事发现场相邻、相近区域其他场所的人员紧急撤离至校外,远离火场;
6.疏散时一律靠楼道右侧快速行走,避免拥挤混乱。确保无拥挤伤亡发生;
7.若发现有人员伤亡,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救助;
8.后勤保障组在校园中心空地迅速开辟临时转移救治点,疏通校大门内外应急救援通道,等待引导119、110救援车辆和人员进入现场施救。消防车到来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10.火灾扑灭后,善后工作组进行善后处置工作。
(二)地震灾害
1.当震感来临时,处于室内的人员应立即就地采取避险措施,不可惊慌失措而跳楼。待震波过后,迅速经楼梯通道撤至校园中心空地集中。室外人员应远离建筑物,速至校园中心空地集中,不可慌乱奔跑;
2.立即启动一级预警响应。清点室外集中人数,初步了解伤亡情况,组织救援力量;
3.迅速有序地将校园内人员撤离疏散到校外;
4.指挥部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分管领导报告情况;
5.若震级较大导致建筑物坍塌和人员被埋,在疏散脱险人员的同时,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展开救援;
6.若校大门口通道因建筑物坍塌被阻断,应将校内人员集中于校园中心空地待援,不得盲目外撤。待震峰过后,组织力量另行寻求或开辟撤离通道;
7.择地建立校院震灾临时救助中心,安置受灾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和救援人员进行善后工作。
(三)洪水灾害
1.因暴雨持久呈现灾情时,启动三级预警响应。校院领导和行政管理科应急处置人员对校园内各建筑物进行全面安全巡查。督促教职员工对其住宅进行安全检查,储备抗洪防洪生活用品;
2.城区主干道交通因水淹受阻时,启动二级预警响应,指挥部沟通与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联系,了解全市防洪抗洪形势,制定相应对策,组织救援组实行24小时值班;
3.做好校园防护工作,全面检查校园内防洪设施和器材准备情况,疏通校园内排水通道,准备防洪沙袋等物资;必要时停止正常工作,疏散大部分教职员工;
4.对离退休人员和行动不便人员上门寻访,建立多途径的防洪救助联系渠道,以备必要时组织力量实施救助;
5.城区大面积淹水时,启动一级预警响应。组织校内留守人员将重要资产转移至建筑物高处,封堵校大门通道,减缓洪水侵入速度。
6.指挥部人员始终保持与已疏散教职员工的通讯联系及时掌握人员动态。
7.如因山洪引发泥石流导致校区建筑物受损被毁,留守人员可在外部救援人员的帮助下撤离。
8.洪水消退后,迅速组织力量统计损失情况,进行恢复工作。
(四)校园建筑物安全事故
1.校内建设工程施工中或建筑物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安全事故,启动三级预警响应,校院领导和行政管理科应急处置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如事故后果较轻,应封闭现场,保证安全,及时研究解决方法,消除隐患;
3.如事故后果严重,立即启动二级预警响应,现场救援组迅速封控现场,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和解救受困人员;
4.若属安全责任事故,应及时控制直接责任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综合指挥组立即向119、120报警,请求消防、卫生救助;
6.指挥部向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
7.安排专门人员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五)校园设备安全事故
1.校园内各种设备(如锅炉、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教学器材、电力设备等)发生爆炸、破裂、触电等事故,启动三级预警响应,校院领导和行政管理科应急处置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迅速封控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和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如事故后果严重,立即启动二级预警响应,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抢救伤员;
4.综合指挥组立即向119、120报警,请求消防、卫生救助;
5.必要时通知电力、煤气、市政水务管理等部门,采取断电、断气、断水等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6.指挥部向公安部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
7.若属安全责任事故,应及时控制肇事者或直接责任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8.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危险等工作。
(六)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1. 校院组织的集体外出教学、参观、考察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伤人亡人事故等),团队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立即电话报告校本部领导;
2.团队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团队成员积极开展现场互救和自救,并向事发地公安部门报警,协助公安部门控制肇事者或主要责任人;
3. 校院领导接获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二级预警响应,紧急组织前方、后方应急处置工作组;同时向市委分管领导报告,并通过相应渠道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党校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4.前方工作组在1小时内出发赶往事故发生地,并始终保持与事发团队、后方工作组之间通讯联络的畅通;
5.后方工作组迅速向事发团队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核实人员伤亡情况,及时通知并安抚伤亡人员家属;
6.前方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协同当地相关部门全面了解事故情况,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将除伤亡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尽快安全送回;
7.善后工作组陪同伤亡人员家属前往事发地,处理后事;
8.根据政策,做好善后慰问、补偿、赔付、抚恤等工作。
(七)校园治安刑事案件
1.校园发生盗窃案件,第一发现人首先及时向校院领导和行政管理科报警。根据案情,经校院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如实施暴力侵害、殴斗、胁持人质等),第一目击者迅速拨打110、120报警,同时向校院领导报告。
2.启动二级预警响应,校院领导和应急处置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维护秩序,控制局面;
3.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介绍事发基本情况,协助警方勘察现场,搜集有关人证、物证,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协助到达现场的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5.现场处置结束后,后勤保障组及时清查统计财产损失情况,维修受损设施;
6.做好校内案情通报工作,保持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八)校园内疾病突发事件
1.校内外人员凡在校园内突发疾病,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停止工作或其他活动,就地照顾病人,并迅速通知校领导;
2.启动三级预警响应,校院领导迅速到达现场,安排车辆和人员将病人护送到医院救治;
3.病人不能移动或情况不明时,及时拨打“120”请求医疗救助;
4.了解病人身份信息,立即通知病人家属或所在单位;若病人身份不明,迅速向公安部门报警,请求查询。
5.如发现疑似传染病,应立即封锁隔离相关区域,进行全面消毒,维护校内秩序。
(九)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
1.校园周边发生重大或特大安全事件,立即启动二级预警响应,组织应急处置人员到位;
2.迅速封控校大门口通道,禁止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3.及时向教职员工和学员通报有关情况,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4.若发生重大火灾,应安排专人监视火情的发展,做好防火灭火准备,防止火头向校园内蔓延;
5.必要时在校园内开设临时救助点,协同相关部门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转移,对被解救和疏散人员进行集中清点统计、安顿。
(十)非工作时间重特大突发事件
1.非工作时间内发生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如地震等自然灾害),党校教职员工情况不明时,应立即启动一级预警响应,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各工作组负责人按救援工作组织序列迅速相互沟通讯联系;
2. 校院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脱离险境后,应赶赴校区,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3.在周边集中居住的教职员工脱离险境后,应迅速组织互救和自救,组成临时救援队伍,核查人员下落。分散居住的教职员工脱离险境后,应尽快与校院指挥部成员取得联系,报告情况;
4.如遇通讯中断,应采用人工方式尽可能恢复教职员工之间的联系,了解损失情况;
5.指挥部根据救灾进展情况,统一组织救援力量,将已脱险的教职员工及其家属适时集中安置,并纳入全市灾后救济安置渠道。
6.灾情稳定后,善后工作组逐人详细统计核实受灾损失情况,尽速建立起可靠稳定的管理渠道和手段,逐步恢复工作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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