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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学员异地教学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19年3月29日          【编辑录入:bgs】     点击量:4560

 

主体班次异地教学是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环节。为了做好异地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异地教学计划

异地教学计划由市委党校根据教学目的,在开班前将其纳入该班的整体教学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实施。

二、异地教学组织

1.承办单位。异地教学的承担主体单位一般为承接方党校和各类干部学院,坚决杜绝通过旅行社和其他社会团体开展异地教学。

    2.课程设置。异地教学课程由广元市委党校与承办单位一起设置,突出异地教学目的和承办方的特色,原则上要避免课程重复。

    3.前期衔接。由广元市委党校承办科室与承接方就异地教学相关事项进行前期衔接,确保异地教学顺利开展。

三、异地教学经费

异地教学的培训费包括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场地费等费用,相关费用在学员报到时由广元市委党校收取并与相关单位统一结算,异地教学中不再收取学员任何费用。异地教学费用报销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四、异地学员管理

1.委派带队领导和班主任,全权负责该班异地教学的教学实施和学员管理工作。

2.全体学员必须服从带队领导及班主任的统一指挥和管理,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党校学员形象。

3.异地教学期间全体学员接受承办方的统一管理,遵守承办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4.异地教学期间,若向承办方协调事项,一律由带队领导或班主任统一协调,学员个人不得向承办方提出任何要求。

5.异地教学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不得随意改变行程,更不能借道旅游。

五、异地教学成果

1.返校后每位学员都要撰写和提交异地教学总结报告,由班支委组织交流、总结异地教学成果。异地教学成绩记入《学员考核登记表》。

2.异地教学活动结束后,各班次要及时写出全班的异地教学总结报告,并报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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